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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安市烟草专卖局综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烟草专卖局   发布时间:2008-8-2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高烟局[2008]7号
关于印发《高安市烟草专卖局
综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中队:
现将《高安市烟草专卖局综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00八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安全事故          预案处理         通知                    
 抄报:宜春市局办公室                              
 高安市烟草专卖局综合办       2008年2月3日印发                                          
打字:周玉珍        校对:曾志航      共印20份
高安市烟草专卖局
综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遵照省局、宜春市局有关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预置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快捷有效地抢救和处理综治安全事故,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确保人、财、物免受重大伤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安全工作责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市局成立综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长:局长(经理)张智平,电话:13907953226
副组长:副局长李艳辉,电话:13707954387
 员:曾志航、朱春根、王新元、陈检银和各中队(客服部)负责人。
市局成立义务消防(抢险)队:由王新元任队长,曾志航任副队长;成员:稽查大队全体人员,中队负责人。
高安市烟草专卖局所属中队发生综治安全事故,由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织协调抢救,组长挂帅,副组长具体组织,发生重大事故,属地就近抢救,及时上报,尽量减少损失。
二、职责分工
(一)现场抢救组
由事故发生部门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员为全体义务消防(抢险)队员,主要职责是制定抢救方案,实施现场抢救。保护事故现场,收集有关资料,为事故查处作准备。
(二)善后处理组
由应急处理小组组长、副组长及事了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控制事发现场伤亡人员家属的思想情绪,协调伤员抢救和记录情况,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思想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
由应急处理小组或事发部门成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在小组的指挥下,参与事故的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并根据有关法规和管理规定,提出责任划分处理意见。
三、预案处置
(一)当发生交通事故时
1、维持事故现场,由司机或随车人员及时向当地交警部门报警,请求保护。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在特殊情况下,驾驶员应撤离现场,以避免遭受人身伤害。
2、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之后,应迅速组织善后人员或亲自带队赶往现场。
3、到达现场之后,立即协调抢救伤员,组织转移事故车上的物资,同时做好乙方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思想工作,使我方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现场善后工作完毕后,清点人员和物品,撤出现场,协助交警部门查清事故原因,并将情况上报。
(二)当发生火灾事故时
1、值班人员应设法切断电源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119”火警,请求支援,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2、应急处理小组接到火警报案后,应立即通知义务消防(抢险)队和在家的干部职工火速赶往火灾现场。
3、义务消防队员到达后,根据火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使用灭火器材或就近取水浇泼,直到专业消防队伍到来。
4、应急处理小组或事发部门此时应根据火势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抢救火场被困人员及物资,做好应急道路疏通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火势进一步蔓廷。
5、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清点人员和物资,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并将情况上报。
(三)发生被盗事故时
1、值班人员或仓库保管员立即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并实施现场保护,禁止一切人员进入事发地点,等待公安人员到来,避免现场痕迹遭到破坏。
2、应急处理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指派安全保卫部门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维护秩序,清点货物,确认被盗损失,及时修复被损门窗加固防盗设施,将情况上报。
(四)发生被抢事故时
1、被抢部门应沉着镇定,保持清醒的头脑,立即启动一些报警设施或大声呼救,取得与外部的联系,可能的情况下,及时拨打“110”巡警电话,争取公安部门求援。
2、在犯罪分子实施抢劫我方人员无力制止,即成事实的情况下,要密切注意犯罪分子逃跑方向,及时报警并报领导,同时尽可能记住犯罪分子的相貌特征,为公安破案提供参与依据。
3、被抢后,保护现场,待领导和公安人员到达并勘察现场后清点财物,协助调查取证,并将情况上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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