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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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药监局 发布时间:2008-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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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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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成员由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纪检监察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领导工作,研究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定,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要听取一次有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查处违法案件情况的汇报,提出具体要求,纪检组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建立和完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每年12月底前将全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向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写出专题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入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下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上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时,应对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评价.
第十二条,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度,上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纪检组可以通过参加下一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党组民主生活会等会议,查阅有关记录,文件,材料,必要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生严重违法案件的单位或部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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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第十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成员由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纪检监察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领导工作,研究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定,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要听取一次有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查处违法案件情况的汇报,提出具体要求,纪检组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建立和完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每年12月底前将全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向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写出专题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入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下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上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时,应对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评价.第十二条,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度,上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纪检组可以通过参加下一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党组民主生活会等会议,查阅有关记录,文件,材料,必要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生严重违法案件的单位或部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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