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安市4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及交易税费“一单清”
编号:2008006 2008年3月19日
3月10日,高安市人民政府召开第十一次常务会议,会议对4月1日开始在全市推行房地产开发及交易税费“一单清”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为了尽快在全市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单清”工作,在“一单清”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高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一班人从2007年11月份开始,通过查阅大量资料,向兄弟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咨询,与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反复协调,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联合法制办、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四家单位,对全市所以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制定了《高安市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核情况表》。与此同时还拟定了《高安市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单清”实施方案》、《高安市房地产开发及交易税费一体化征管暂行办法》、《高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含房地产开发)并联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综合、整理形成了《关于调整和明确进厅单位、项目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和《高安市城区房地产开发并联许可办法》两个文件,拟提请市政府行文下发,并做了其他一系列准备工作,为“一单清”工作在全市全面推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3月12日,高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召开紧急会议,专门研究落实“一单清”工作问题,把4月1日前应做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进行了分解,并责任到人。为了避免走弯路,确保“一单清”工作按时顺利开展,中心管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在党组书记吴四明的带领下,深入到万载和上高两县行政服务中心学习考察,重点学习两县行政服务中心在房地产开发及交易和大厅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拟将考察报告提请市政府作为决策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