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高安市委人民来信来访局(高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介绍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安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字【2002】107号)和《中共高安市委、高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高发【2002】30号),高安市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更名为中共高安市委人民来信来访局(挂高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的牌子)(以下简称信访局),正科级,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市信访局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 内设机构
根据信访局职责,信访局设2个职能股(室)。
(一) 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及文秘、会务、档案管理、保密、统计、人事、机构编制、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负责群众来访接待、登记、协调、交办、处理上访人员所反映的问题;向各乡镇(街道)和部门通报来访情况,督办重要的来访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上访人员稳定、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市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服务工作;对全市接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 案件调查股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负责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和市领导同志有批示的信访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负责对全市信访案件查处工作的督办、检查和指导;负责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和信息,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协调处理重大涉法信访案以及市长信箱信件收集登记转办呈报等工作。
二、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信访局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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