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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外经贸局   发布时间:2008-7-3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2008年高安市外经贸局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宜春市外经贸委和高安市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为确保民评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本局实际,制定2008年全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政务环境考核评价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全面建设和谐小康高安,实现高安赶超式发展提供保证。
二、评议内容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局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08年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部门建设。
三、组织实施
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要切实加强对民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勇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长文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陈晓斌、卢卫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巍担任,负责民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四、方法步骤
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步骤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深入动员(5月下旬-6月中旬)
(一)搞好宣传发动。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明确民评指导思想、评议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并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的载体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动员大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认真制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组织学习讨论。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有关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吃透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为自查自纠、督促整改工作打好基础。
(四)再次公布监督评议电话。本局民评监督电话:0795-5287807,征求意见信箱:lwjx2008@sina.com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督促整改(6月中旬—9月下旬)
(一)自查自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开门搞评议,广泛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做到评议过程由群众来监督,评议结果要由群众来裁判,整改效果要由群众来检验。要发动重点人群开展评议政风行风。一是发动重大项目法人评议政风行风。(参与今年评议政风行风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2007年和2008年两年省、市调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二是发动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针对本局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督促整改。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被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抓好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和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收集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第三阶段:检查评估,集中统分(9月下旬—11月底)
(一)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照分组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围绕重大项目、服务对象等进行。
(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主要围绕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08年本局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
(三)集中统分
上级主管部门将对我局开展民评工作进行封闭统分,统分排名结果呈报宜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审定。计分方法:根据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70分、检查评估30分。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为“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档次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档次为“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注意实效,在寻找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长效性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要加强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互相支持。要加大对本部门内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单位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单位作风建设,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要严肃认真地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的客观真实。要主动上门,热情服务,切实整改,让服务对象满意。
(三)严明纪律,实事求是。评议工作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和行业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部门和行业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他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浓厚氛围。要及时对民评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不断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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