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字[2008]05号
关于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副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的 通 知
市各相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宜春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副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精神的通知》宜市价电字(2008)01号明传电文转发给你们,望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高安市物价局 二OO八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