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公布甲苯咪唑等414种非处方药品最高售价的通知》的通知 高价字[2008]31号
市内各药品、医疗卫生经营单位: 现将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公布甲笨咪唑等414种非处方药品最高售价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08]56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安市物价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