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机动车事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高价字[2008]30号
高安市瑞州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代理机动车和驾驶员服务费价格的审批报告》收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你公司专门从事为业主办理各项涉车代理业务,包括汽车上户、过户、年检、保险、代缴税费、代办证照代理处理交通违章事故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本着业主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代理机动车业务
1、新车上户:150元/辆次;
2、机动车转出、入:360元/辆次;
3、机动车过户:360元/辆次;
4、机动车变更:100元/辆次;
5、补办机动车号牌:50元/副(不含牌照工本费);
6、补办机动车行驶证购置税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每项各40元;
二、其他代理和服务业务
档案特快传递费32元/次;补办驾驶证每证40元;机动车辆号拓印每辆20元;机动车数码照相20元/2张;驾驶员数码照相15元/12张;代处理交通违章,每次市内10元、市外30元、省内50元、省外80元。
三、委托代理为中介服务,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代理业务时,你公司应与客户签订委托书,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此收费标准为最高限额,允许下浮。
四,请你公司接文后,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亮证收费,并作好收费标准的公示。本批复试行一年,试行过程中,如有违背业主意愿,强制服务和收费的,本批复即行停止执行。
特此批复
高安市物价局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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