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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体育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自查情况汇报

信息来源:体育局   发布时间:2008-9-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业务科
  
高安市体育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保障法》自查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体育工作,根据宜市体字[2008]30号、高常办发[2008]12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近来对我市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权利和残疾人康复训练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一)局党组对残疾人体育工作高度重视,把它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优先保障。
    (二)积极配合残联、教育、文化等部门做好残疾人体育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明确了业务股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制定了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我局始终将残疾人体育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年度计划,纳入目标管理,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把残疾人体育纳入全民健身计划,提供体育活动场地和训练场地,选派教练员训练残疾人运动员,从各类特教学校(班)发现残疾人体育苗子,重点加以培养,充分发挥特教学校在发展残疾人体育运动中的作用,把特教学校建成残疾人体育资源中心。
    (四)建立奖励机制,对为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取得显著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在入学、就业等方面给予照顾。
    二、存在的不足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我市残疾人体育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残疾人逐渐增加,残疾人体质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市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仍相对滞后,与其他地方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全市5万多残疾人中,能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不多,可供残疾人进行体育锻炼的设施还很少,为残疾人体育活动提供指导帮助的专业人员更是缺乏,残疾人整体体质状况不容乐观,社会对残疾人体育的认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财力上,我局受自身条件制约,投入不够。  
    三、今后打算
    (一)加强残疾人体育组织建设。成立残疾人体育协会,以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和专业人员共同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
    (二)按照《残疾人保障法》和《体育法》以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简便易行的残疾人体育活动,体育馆继续坚持无偿对残疾人开放。
    (三)根据各类残疾人运动会的运动项目设置,有针对性培养和选拔优秀的残疾人运动员,积极向上级体育部门推荐。
 
 
 
高安市体育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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