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安市体育局首问责任制
1、接待来我局办理事务、接听电话反映情况和咨询有关事项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和接受领导交办任务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对来我局办事或电话联系的人员,要做到接待热情,态度诚恳,办事认真,做好接待记录和办事记录。
3、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说明,不得应付了事。
4、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答复和办理。
5、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及时转交到有关股室,并做好记录,有关股室人员就要按规定及时答复和办理。
6、办理完毕后,由首问责任人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来局办事单位人员或来电反映情况和咨询单位人员,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做好记录,及时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
7、局领导定期进行检查,对没有按首问责任制办事的股室和人员进行批评,对问题严重并有违纪行为的首问责任人从严处理,确保建立健全我局的首问责任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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