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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高 安 市 统 计 局
高人财发[2008]01号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景区,各部门、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大财经委、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赣人财发[2008]25号)文件精神,省人大财经委、省统计局决定于今年4月至9月对全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一次执法检查。本次执法大检查为期6个月,分自查、重点检查、整改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结合宜春市人大财经委、宜春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宜人财发[2008]04号)文件要求,为认真搞好本次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成立高安市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财经委主任陈建平担任,副组长由市统计局局长黄同发担任,小组成员由市统计局副局长沈依超、喻春波、艾双凤、党组成员付金根、纪检组长聂光华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艾双凤兼任办公室主任,熊贞娥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明确检查内容
根据赣人财发[2008]25号文件和宜人财发[2008]04号文件的要求,本次统计执法大检查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的问题进行:
(一)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有无非法干预统计机构或统计人员上报统计数据,干扰统计执法检查的情况;
(二)统计调查对象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等行为;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情况;
(四)有关部门是否存在擅自制发统计报表的情况;
(五)是否依法设置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六)是否按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资料管理是否规范等。
三、认真搞好自查
下列各单位在自查阶段应按照省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
一是所有2007年的统计年报单位,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餐饮住宿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
二是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
三是各级政府统计部门。
四是与统计核算数据相关,参与政府年度考评工作的有关部门。
各部门、各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查摆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填报自查情况表(附表1至附表3)。各部门、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5日前报送市统计执法检查办公室。
四、集中力量做好重点检查
市执法检查办公室将根据自查阶段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及时教育,帮助整改,并向宜春市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上报本地的执法检查情况。对不配合检查或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单位要依法立案查处。
在重点检查阶段,市执法检查办公室将抽取各类单位总数的5%进行检查,并不少于30个单位。其中包括5个乡(镇)、街道、5个部门和1个工业园区,时间安排在6月中旬。
附件:1、统计调查单位统计执法情况自查表
2、统计调查单位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情况表
3、乡镇(街道)统计执法情况自查表
高安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高安市统计局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统计执法 检查 通知
报送:宜春市人大财经委,宜春市统计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范氵勇华,
市人大黄主任、邓主任、陈建平主任、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安市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 2008年5月15日印发
(共印260份)
统计调查单位统计执法情况自查表
表 号:赣统法01表
制表机关:江西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赣人财发[2008]25号
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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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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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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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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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计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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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2、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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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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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人员数: 人
其中:持有统计从业资
格证人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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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有不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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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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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否设立了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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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2、未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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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两年以来是否有拒报统计资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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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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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近两年以来是否有迟报统计资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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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2、无□
如有,表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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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07年填报报表的名称及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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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2、无□
如有,表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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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08年 月 日
附:统计人员统计从业资格证号:
统计调查单位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情况表
表 号:赣统法02表
制表机关:江西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赣人财发[2008]25号
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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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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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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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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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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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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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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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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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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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从业人员年末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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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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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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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定资产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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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08年 月 日
注:各类企业除填写表中所列指标外,工业企业还要填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等指标,商业企业还要填商品零售总额指标,建筑业企业还要填写建筑业总产值等指标。
乡镇(街道)统计执法情况自查表
表 号:赣统法03表
制表机关:江西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赣人财发[2008]25号
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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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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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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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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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计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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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2、未设置□
3、独立设置4、联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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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计机构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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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2、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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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计人员数
(附:统计人员统计从业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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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人员数: 人
其中:专职统计人员: 人
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称
的人数: 人
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人
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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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否设立统计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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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2、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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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配备计算机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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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486型 台;586及以上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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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近两年以来是否有虚报、瞒报、伪造、
篡改统计资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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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2、无□
如有,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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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近两年以来是否存在拒不履行统计报
送义务,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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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2、不存在□
如存在,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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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否建立相关的统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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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2、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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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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