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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从业资格

信息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8-5-1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高安市统计局文件
 
 
高统字[2008]07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统计从业资格
考 试 工 作 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景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10号令)的要求,以及赣统字[2008]43号文件,宜统字[2008]22号文件精神,所有统计人员都必须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市仍有部分统计人员没有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今年全省统计执法检查也将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为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又未取得任何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统计人员都要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每年9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今年的考试时间为9月21日。
考试科目: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只需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内容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到2008年7月8日止。
报名者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统计局报名,免考一科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四、报名费用
严格按照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参加两门科目考试的268元/人,参加一门科目考试的108元/人。
特此通知
 
00八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统计 从业资格 考试 通知              
 高安市统计局秘书股                  200857日印发
                                           (共印260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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