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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统计局行政职能

信息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8-4-9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 拟定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和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完善统计指导体系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 会同有关部门每10年完成4次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研究拟定重大市情市力专项调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管理全市统计报表工作。

()搜集、整理、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向社会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大力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拟定全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负责统计调查单位登记备案和指导本市统计科学研究,负责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市统计人员资格核准和专业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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