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全面提高我市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决定从2010年起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公安部继打造消防“铁军”之后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是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原则,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对于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消防法》为主线,围绕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实施依法治火、监管控火、科技灭火、全民防火战略,坚持服务大局、继承发展、攻坚求变、协调渐进原则,按照一年强基创新、二年攻坚创优、三年达标创先步骤,推进责任体系、监管能力、基础设施、消防力量、宣教机制建设,进一步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三、坚持政府主导,齐抓共管,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一)落实组织领导责任。政府每年要就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社会消防力量发展、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逐级下达目标任务。加强防火安全委员会建设,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和协调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公共消防安全重大问题。2011年,市政府制定“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加强消防行政许可的部门联动,推动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进行联审联批,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建设、文化、教育、安监、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落实设施建设责任。抓好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调整和实施。2010年,老城区市政消火栓安装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工业园区市政消火栓安装率达到国家标准的80%,80%铺设市政管网的乡镇要按标准安装市政消火栓。2011年,工业园区市政消火栓安装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所有装有市政管网的乡镇按标准安装市政消火栓。同时,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四)落实检查考评责任。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完成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各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适时进行检查考评。
四、坚持单位主抓,完善机制,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检查建筑消防设施设置、配备、功能运行操作、维护保养情况,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二)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消防设施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三)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员工普遍“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落实“四个能力”建设地方标准,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其他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
五、坚持全面覆盖,群防群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一)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成立专门的消防工作办公室,并落实1-2名专(兼)职人员;其他乡(镇)要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设立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要配备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
(二)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增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三)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并在管理区域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四)夯实队伍建设基础。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2010年底,政府要完成目标责任书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摩托车的单位专职消防队以及合同制消防员征招任务数,并将合同制消防员充实到消防文职岗位、政府专职队、公安派出所、乡镇消防工作办公室或综治办、安监办。2012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落实“四个基础”消防工作标准,开展达标创建活动。2010年、2011年、2012年,全市社区和乡镇消防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50%、80%、100%,村庄消防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10%、30%、60%。
六、坚持开拓创新、整治规范,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一)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建立健全消防、治安、警务督察以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各地要持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力做好2010年世博会、亚运会、第五届中部博览会和2011年南昌第七届城市运动会等重要“节会”举办期间以及其他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和建设工程备案抽查,严格行政许可和备案抽查的范围、权限和时限,推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消防执法廉政建设,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三)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动社会传媒资源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大力推动消防宣传“六进”工作,2010年,完成消防宣传流动站建设。着力加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2010、2011年,消防志愿者注册人数分别达到本地常住适龄人口数量的2%和3%。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四)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职业资格证制度。建立全市消防职业人才管理中心,培育和建立消防专业人才市场。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顺利实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政府李济春副市长任组长,防火委员会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防火墙”工程各项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广泛宣传,开展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防火墙”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和重要意义,增强社会各界做好消防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培训工作,在公安机关培训“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在社会单位培训“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
(三)加强调度,狠抓落实。市政府建立“防火墙”工程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部门和社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考核和验收,市政府将对个乡镇、街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2012年底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和表彰。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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