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公告公示 >>> 阅读正文

高安市关于公开选拔优秀年轻科级干部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8-7-2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市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公务员法》等法规,经市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一批优秀年轻科级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公开选拔优秀年轻科级干部30名,其中面向市内在职副科级干部选拔2名,面向其他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选拔28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市内在职副科级干部的报考人员,应为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其他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和资格: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市内行政编制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国家干部。除此之外的报考人员第一学历应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本人为高安籍贯(以其祖父或父亲出生地为准)或户籍现在高安;其父亲或母亲的户籍现仍在高安;本人或其父亲、母亲现为省、宜春市驻高安单位正式干部职工。
    2、出生时间应为1981年7月1日以后,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放宽至1979年7月1日以后。
    3、身体健康。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正在受党政纪律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人员。
    三、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5日至7月20日。
    2、报名地点:高安市公开选拔优秀年轻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政府办公大楼四楼市委组织部干部股)。
    3、报名要求:凡具备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须持相关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或父母工作单位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报名时交3张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和报名费100元。
    四、选拔程序
    1、确定选拔对象。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后,择优确定选拔对象。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公务员考试大纲》命题,笔试考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2007年7月29日。面试、体检及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学习锻炼。选拔对象确定后,集中派送到重点院校强化培训3个月。之后,再集中派送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1个月。外派考察学习结束后,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半年。
    3、考察使用。市内在职副科级干部学习锻炼结束后,表现优秀、工作需要的,交流到重要岗位工作。其他选拔对象挂职锻炼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提拔使用;未提拔使用的另行安排到其它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
    五、学习锻炼期间的有关待遇
选拔对象学习锻炼期间日常生活费自理。市内在职的选拔对象,人事、编制和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维持不变;其他选拔对象人事、编制关系暂挂到市直有关单位,由市财政发给基本生活补助费。
    本公告由高安市公开选拔优秀年轻科级干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地点:高安市公开选拔优秀年轻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5216608
    联系人:谢英勇 侯凯 周驰
 
                                     高安市公开选拔优秀年轻科级干部领导小组
                                                      2007年7月2日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