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锁生
(2006年9月21日)
同志们: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实施6周年之际,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刚才,市人大涂仁涛副主任就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等一下,黄主任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两位主任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的自查和迎检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1999年颁布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我国首次在预防犯罪领域立法,它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关心和重视,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开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四个”明显的成效。一是“两基”成果进一步巩固,未成年人受教育状况明显改善。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达99%,小学毕业生升普通初中比例达100%,辍学率得到有效控制。二是综合治理力度明显加大,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教育、公安、文化、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大了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和监管力度,对网吧、录像厅、电子游戏厅、台球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多次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有效净化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三是危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加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四是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强化,青少年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广泛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校园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全市青少年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全市“四五”普法期间,100%的在校青少年和90%的校外青少年,接受了法制教育。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抓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都不能有所放松。往大的说,关系到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往小的说,关系到未成年人的一生,关系到无数家庭的幸福。从长远来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因此,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肩上的使命,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按照省、宜春和高安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扎实开展自查和迎检工作,推动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突出重点,精心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对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实施方案和总体要求,对照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组织力量对本部门、本系统贯彻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和整改。
其一,检查要突出重点。一是检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情况,尤其是农村和城市外来人口中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情况;二是检查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特别是文化环境管理情况,主要是对网吧、电子游戏、影视书刊、音像制品等管理的情况;三是检查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和挽救的情况等。
其二,自查要把握原则。在自查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三不”,一是不遗漏一个部门、单位;二是不遗漏一项检查内容;三是不放过一个薄弱环节。各有关单位对自查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既要实事求是,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更重要的是要查找问题,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及时整改。要按照这次执法检查的要求,将自查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做好汇报和迎检工作。
其三,整改要狠抓落实。为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各有关部门要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查找出来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措施,严格整改。一是坚持边查边改。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社会、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制定相应的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做到能即时改的马上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计划,限期整改。涉及到多个部门或单位的,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整改合力,不推诿、不扯皮,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二是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严重违法的案件,要认真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件还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要通过检查促进工作,通过整改改进工作。三是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深入研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措施,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领导,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这次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共有自查、重点检查、审议、整改四个阶段,检查内容繁多,包括三大项八个方面的内容。所有工作要求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宜春是全省重点检查的4个设区市之一,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对我市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的结果不仅关系到我们高安能否顺利过关,更关系到整个宜春的大局。
因此,在座的各位要勇担重任,顾全大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市教育局、公安局、文化局、广电局、工商局、财政局、民政局、司法局和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对照各自的执法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在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日、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人物,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努力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目的、内容、措施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
检查只是手段,目的还在于改进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必须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步地抓好落实。希望各有关单位认真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同志们,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一定要借这次执法检查的东风,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一步推进我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建设和谐平安高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