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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8-8-26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市政府
  

甘立新

2007年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06年全市政府系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工作简要概括如下:
    2006年,市政府共收到人大转来的人民代表建议116件,议案1件,政协转来的委员提案127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市政府分别转由市交通、水利、财政、教育等35个单位具体承办落实。在市人大、政协领导的指导监督下,经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已全部于去年9月底按期办复完毕,答复率为100%,见面沟通率达90%以上。其中已办理完毕的代表建议中,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62件,占52.97%;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38件,占32.5%;因条件限制或政策规定,一时难以解决的有17件,占14.53%。政协委员提案中,建议已采纳并得到实施或问题已基本解决的有31件,占24.4%;建议已采纳,列入计划解决的有79件,占62.2%;建议合理,留作参考的有15件,占11.8%;由于各种原因未被采纳的有2件,占1.6%。从委员反馈意见看,满意的有106件,占83.5%,基本满意的有20件,占15.7%,不满意的有1件,占0.8件。总结去年的办理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市人大三届四次会议结束后,市政府于四月底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就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提出了具体交办意见。各承办部门基本上都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建议议案办理工作摆上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尤其是一些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办理工作,亲自参与办理建议提案,及时督促办理工作,并为具体办理人员提供了应有的工作条件,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市交通局承担着24件建议的办理任务,数量为各单位之首,但是在局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做到了三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与代表见面,百分之百与代表协商解决办法,百分之百的代表满意满意或基本。
    二是工作扎实,注重效率
    各承办单位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订办理方案,从实际出发,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使一些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在已办理完毕的建议中,有相当部分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对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如,针对陈立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的建议》,由政府办牵头,于四、五月份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资市场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整顿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农资产品和哄抬农资价格非法行为,共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31户,查处经销不合格农资案件11起,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对王军代表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应从治本上抓起》的建议,市政府根据新农村建设内容丰富、工作复杂的情况,明确提出新农村建设不能停留在表面,应着重抓好一些根本性问题的解决,主要抓了规划先行、从“三清三改”切入、推广三种模式因地制宜搞新农村建设、加快村落社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使得全市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成绩比较突出。对于代表提出建设中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各承办部门同样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积极进行解决。对罗来足代表反映的兰坊镇工业用电困难问题,市供电局积极向上申报,争取并实施了兰坊镇工作用电专线项目,使得兰坊镇工业用电难题将得到有效缓解。对谢播英代表提出的在高峰洞上修桥,熊更新代表提出的在常家巷建公厕等建设,在水利、城管部门的努力下也都得到了解决。对谢播英代表提出的在高峰洞上修桥,能更新代表提出的在常家巷建公厕等建议,在水利、城管等部门的努力下,也都得到了解决。对一些由于客观因素不能及时解决和不好解决的,各承办部门积极与有关上级部门衔接,努力创造解决问题的条件。特别是市交通局、财政局、城管局、水利局、建设局等部门,在承办建议数量比较多的情况下,都能够对当前的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实办理人员,从而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督办有力,落实到位
    为使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坚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并安排了专门人员负责办理工作。办理期间,通过打电话或上门指导,帮助任务数量多的单位进行办理。办理工作后期,对于有些办复时间较早的建议,重新复核审核,进行规范落实。对办理进度慢的单位,及时下发督办单或通过电话进行督办。对少数答复函不规范的单位,及时指出,并退回重办。在督办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领导带领我办同志一道直接上门进行现场督办指导,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的开展。
    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承办单位的大力支持以及代表委员的理解,总体上来说,2006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还是比较好的,特别是一些涉及全局的问题,市政府非常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坚持深入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和指导工作,使得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使得整个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得到绝大多数代表、委员的肯定与理解。
    当然,在2006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也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建议、提案的办理进度和质量,必须在2007年的办理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一是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认识不够,重视不到位,主动意识不强,存在被动应付思想和厌烦情绪。表现在主要领导不过问,分管领导也是交待了就完事,还有的单位对明明应该是属于自己单位办理的,推三拉四。二是少数承办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影响了办理质量。具体表现在:1、对办理程序不清楚,比如,去年有的办理单位不仅是办理期限上拖“后腿”,而且办完后交到政府办时,不按三件一套(建议提案原件、给代表委员的书面答复、代表委员签署的意见表)进行移交,不是缺这个就是缺那个,或者把应由代表委员签署的意见表交空白表;2、对办理期限把握不准。按照规定建议、提案办理时间一般不能超过3个月,也就是说必须在8月中旬前办理完毕。而个别单位一直拖到10月份,还是在政府办不断催促下才勉强办完;3、个别单位办理人员对办理工作敷衍塞责,甚至把建议、提案原件丢失。三是注重书面答复,忽视实际问题的解决,并且对代表委员缺乏沟通了解,造成了没有必要的误解。其实,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认识要正确。针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解决,毫无疑问是主要的办理方式。但是,对一些具有前瞻性的或者一时因条件和政策规定难以解决的,除必须做好书面答复外,还应该登门向代表委员进行说明和解释,取得他们的理解。多年的实践证明,办理过程中如果与多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多,答复满意率就高,反之,满意率就低。
    为此,今年的办理工作,我们要认真深入调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交办程序,完善各项机制,统一复函格式,使2007年的办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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