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傅 仁 保
一、关于开放型经济工作
1、转变招商形式,严格考核制度。2007年,全市招商组织形式采取领导挂帅、部门出资、乡镇独立、专业招商的方式。一是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按区位优势、工业基础、环境条件等因素下达开放型经济任务指标(引进市外国内招商引资总任务、当年引进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引进境外资金等),并各自成立招商引资专业小分队进行招商,市管单位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市直各部门不下达招商引资具体任务,但要上交全市招商引资基金。按财政全额拨款(以2006年12月份工资表为准)的在编人员每人200元、条管部门按每单位10000元的标准收取,全市共筹集60万元招商引资基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齐。三是成立6个市直招商专业组,每组由两名市领导带队,每个市直招商专业组安排三名招商人员,由带队市领导自行抽调,招商人员编制、福利在原单位不变,实行脱产招商。要求每个市直招商专业组当年引进一个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注册资金3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项目,招商经费在全市招商引资基金中统一支付。四是驻温州招商办事处招商任务单列,经费由财政拨款。五是制订完善开放型经济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完成利用外资任务2800万美元,出口创汇1500万美元,年初要下发。
2、创新招商理念,优化招商环境。一是充分发挥自身区位和已有产业优势,强化择商选资意识和大项目领导跟踪负责制,灵活运用专业、委托、窗口、会展等招商形式,着力引进基地型、龙头型、科技型、外向型大项目,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链、产业集群转移,切实提高履约率、进资率和投产率;二是完善鼓励外商投资优惠办法,切实兑现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塑造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三是进一步完善安商服务机制,切实为企业化解发展过程中的招工、融资等方面的困难,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3、加快园区建设,拓展发展平台。按照城市发展新区、工业资本聚集区、体制科技创新试验区和市域经济增长极的定位要求,进一步做强做大高安工业园区。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各项配套功能;加快后续开发,注重引进有形经济、有根产业和有税企业,培植一批集中度高、关联度大、竞争力强的关键项目和骨干企业,提高园区支撑力;着力提升园区管理水平,加大园区用地清理力度,规范园区项目管理,加强对入园企业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监控考核,强化园区税收征管;鼓励扶持入园企业创办科研中心,逐步构建园区企业技术创新的基础。二是启动祥符高新项目区开发建设,力争引进3—5个高质量的大项目落户。三是统筹考虑生产力总体布局,继续推进八景、独城、石脑、田南等乡镇工业项目区有序开发,拓展工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新空间。
二、关于城市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1、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加大规划执行力度。对建设项目全面实行“一征求、二公示、三验收”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着手编制2006—2010年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若干个控制性详规。
2、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城市道路网络建设。瑞州路东延伸至丁家路,西延伸至薛家山路;南莲路西延伸过胜利路至西环路;碧落路北路延伸至地表水厂;薛家山路经高安大道往南延伸至瑞州西路;新建沿江路、八角亭路。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择址修建三联大桥,接通西环路,过市区320国道北移至规划中的北环路,以减轻过市区车辆通行压力。重点建设凤凰湖公园、瑞阳大道休闲广场、筠安堤绿化亮化,新建停车场等设施。适时改造胜利路西侧旧城区和筠西路、714路旧城区。
3、合理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规模。一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保持适度的商品房开发建设速度,力争商品房新开工面积控制在30万平方米左右,住宅建设投资总量控制在3.2亿元左右。二是充分考虑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对住房的需求,适度开发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套型结构面积全部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建议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土地100亩。
4、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加大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力度,建立完善全市房地产市场分析和信息预警预报发布制度,着力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加强项目跟踪管理,按照测绘规范要求,规范商品房面积认证。同时要加强对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工作,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认真执行“两证一书”的发放管理工作。三是着力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依法维权、繁荣市场”的要求,切实加强房地产转让、抵押等各环节的管理,坚决杜绝隐价瞒价、偷漏税费、欺诈消费者的违规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产权产籍信息化管理工作,实现产权登记办理计算机操作化,力争在年内使产籍档案资料信息输入量达到80%以上,严把办证关口。
三、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1、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一是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政策。收紧“地根”,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减少新增建设用地数量。把节约和集约用地放在首位,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聚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和工业城用地税收、投入、产出等考核办法,严把工业项目供地关。二是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劣补优、占补后占”政策,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和地按等级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不能自行补充的,必须按照省、市的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三是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按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的要求,全方位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适度开发后备资源,大力实施占补平衡项目,鼓励支持乡镇开展村、水、田、林、路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
2、继续深化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一是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反弹”。要按照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总量、速度的原则和计划分类的要求,实行扶持、限制、停止等有区别的土地供应政策。对未批先用、批少多用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对非法批地、征收土地和非法低价出让土地的人员要依法处理。二是认真搞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审查建设项目用地,统筹安排各类非农建设用地,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圈占土地和违法用地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坚决实行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继续加大土地收储力度,特别是城镇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的收储力度,有计划、适时适地将储备土地投放市场,确保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四是积极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严格执行并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划拨供地范围,划拨供地项目要公示,划拨供地结果要公告。五是加强涉地中介服务管理。继续搞好土地勘测、评估、抵押服务工作,显化土地资产,支持企业改制、改革和发展。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市场秩序,加强测绘标志保护,巩固测绘成果。
3、加大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管理力度,积极培育规范的采矿权市场。一是继续加大矿产资源监管力度。继续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重点整治占用耕地、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砖瓦厂和采石场,坚决依法查处承包、出租、转包等方式非法转让矿业权的行为。强化矿产资源税费征管,确保矿产资源税费全额征缴入库。二是全面推进采矿权市场建设。切实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机制。通过建立市场准入规则,实行目标管理,严查违法案件,建立健全监管等措施,努力创造有利于矿业权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