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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

信息来源: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8-7-2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市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我市依法治市步伐,根据《江西省“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和《宜春市“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紧紧围绕发展大局,通过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途径,加快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实现五年“六翻番”,建设全省经济强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实施依法治市工作的根本保证。市委统一领导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具体领导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确保依法治市规划要求全面落实。
    (二)坚持依法办事。全市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义务。
    (三)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
    (四)坚持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运用健全和完善的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关系,依法保障“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五)坚持民主法制教育与依法治市实践相结合。把学法与用法、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民主意识和法律素质,以适应“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市工作的需要。
 
    三、总体目标
    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展开并取得明显成效。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有效维护;执法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制约公共权力的监督机制逐步形成。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1、深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诚实守信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适应我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全体公民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
    2、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公务员要加强对宪法和公务员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青少年要加强法律常识的学习和守法行为的养成教育,努力提高遵纪守法能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加强与企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农民要加强法律常识的学习和法律素质教育,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能力。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和阵地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和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继续推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四统一定”制度(即:统一计划、统一内容、统一制度、统一学法笔记本和定期检查制度),完善和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辅导员制度,建立村(居)委会兼职法制副主任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巩固和发展宣传教育阵地,大力加强宣传园地、教育基地、传媒阵地和服务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实行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法定化。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2、健全完善政府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减少行政执法层次,规范审批程序和环节,改变多头执法和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的状况,促进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化。
    4、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依据公开制、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
    (三)坚持司法公正,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1、强化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严厉惩治犯罪,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健全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保证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享有各项诉讼权利;妥善调处涉及公民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的案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加大案件执行全程公开力度,强化适用执行强制制裁手段,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
    2、健全对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司法赔偿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健全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监督制约机制,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监督审判机关、侦查机关的司法、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司法领域中的腐败问题,确保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
    3、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宜春市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完善诉讼程序制度,探索建立方便高效的诉讼机制,实现纠纷非讼解决机制和诉讼机制的有序衔接。推进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和逐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四)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1、加强监督体制建设,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纠。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为重点,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及党内各种监督手段,加强权力制约,确保公共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
    2、强化党委、人大、政府、司法的监督职能。加强党的监督,充分发挥纪委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党组织、执法部门及党员、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加强人大监督,进一步健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评议制度,支持和督促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加强政府机关的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等现象。
    3、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加强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监督,健全举报制度,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确保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五)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1、完善村民自治,依法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村务公开制度,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水平,确保农村基层自治的健康发展。
    2、完善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进一步加大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实行社区事务公开,依法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积极开展社区矫治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3、完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事业单位的依法治理,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事务公开制度,保障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抓好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增强依法治理效果。抓住影响和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社会关注、基层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进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六)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大力发挥各类法律服务组织和人员的作用
    1、规范法律服务主体。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市场中介作用,帮助群众解决诉讼难等实际问题。
    2、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逐步完善司法行政部门行业管理和法律服务机构自律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执业环境。积极引导和扶持法律服务机构通过重组、兼并、联合等方式,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具有竞争力的法律服务机构。
    3、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介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并向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延伸,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
    (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确保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1、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综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形成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协调,以政法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单位内部的防范工作为基础,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的社会治安防控大格局,做到“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协防抓合力”,实现运作高效、防范严密、控制有力、管理到位的目标。
    2、健全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逐级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的协调领导机构,形成党政挂帅、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大排查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不断规范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
    3、健全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专项预案,健全预警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应急救援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依法治市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都要成立相应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依法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要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依法治市规划的落实。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目标和职责,并纳入领导政绩考评的内容,保证依法治市工作有组织、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依法治市的总体目标,确定各个时期、各个阶段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要建立依法治市目标和实施任务的效果评价体系,对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并根据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四)建立健全干部普法合格证制度、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公务员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等依法治市的刚性机制,确保依法治市工作有效运行。
    (五)加强机构建设。各地、各单位要配齐配强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要按要求将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及时解决依法治理工作所需办公设施、宣传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困难,确保依法治市工作正常开展。
    (六)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精心组织实施。人大、政协组织要通过视察、检查活动,推动依法治市规划的落实。
    (七)各新闻媒体要加大依法治市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依法治市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中 共 高安市委
                                                                                    高安市人民政府
                                                                                    2006年8月13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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