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市区胜利路东侧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9日至 2008年1月22日,到高安市国土资源局交易管理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9日至2008年1月22日,到高安市国土资源局交易管理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2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安市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1月9日至2008年1月24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高安市瑞州中路国土资源局大楼
联系电话:0795—5286132
联系人:何华春 熊康文
高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