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的1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亩)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增幅价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比例
|
产业准入条件
|
|
1
|
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
|
400
|
工
业
|
≥
1.0
|
≥
45%
|
≤
20%
|
≤
7%
|
建筑
陶瓷
及其
配套
企业
|
50年
|
8万/亩
|
100元 /亩
|
1.5万
/亩
|
|
|
2
|
216.49
|
|
3
|
73.497
|
|
4
|
240
|
|
5
|
67
|
|
6
|
59.423
|
|
7
|
64.81
|
|
8
|
30.688
|
|
9
|
43.656
|
|
10
|
25
|
|
11
|
80
|
|
12
|
28.602
|
|
13
|
10.626
|
|
14
|
20.697
|
|
15
|
5
|
|
16
|
50
|
|
17
|
13.77
|
|
18
|
35.761
|
|
19
|
54.98
|
|
备注:1、具体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为准,面积以实地勘测为准; 2、各项用地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3、本次出让地块条件为净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采取单价加价方式报价,最终出让金总额以实际测量用地面积乘成交单价结算。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28日至2008年5月26日,到高安市国土局交易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18日至2008年5月26日,到高安市国土资源局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5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安市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5月18日至2008年5月28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地块具体位置详见红线图,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挂牌价和购买价仅指土地出让金,竞得人申请领取《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之前应交清土地出让金,违约者没收其竞买保证金,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有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证书后三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
(四)、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规定办理项目批准、规划、环保等相关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高安市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95—5286132
联系人:何华春 杨波
高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