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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黄沙独莲公路以南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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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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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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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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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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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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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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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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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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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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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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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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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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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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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独莲公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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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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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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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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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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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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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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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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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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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9日至 2008年5月7日,到高安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29日至2008年5月7日,到高安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5月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安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4月29日至2008年5月9日10时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高安市瑞州中路53号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5—5286132
联系人:何华春 熊康文
高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