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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清高公路东侧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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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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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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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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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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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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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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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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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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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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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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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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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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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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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高公路
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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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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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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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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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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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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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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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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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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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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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6月1日至 2007年6月14日16时,到高安市国土局交易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14日16时,到高安市国土资源局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14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6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安市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15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高安市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95—5286132
联系人:何华春 熊康文
高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七年五月一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