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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市区瑞州东路以北的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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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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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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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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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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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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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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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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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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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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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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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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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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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州东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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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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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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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高安市城建规划设计
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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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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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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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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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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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3月20日至 2007年4月8日,到高安市国土资源局交易管理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3月20日至2007年4月8日,到高安市国土资源局交易管理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4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4月9日10时在高安市国土资源局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高安市瑞州中路国土资源局大楼
联系电话:0795—5286132
联系人:何华春 黄莉玲
高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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