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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宣传月
活动工作的情况汇报
宜春市商业管理办公室:
根据高食药安委办[2008]3号《关于转发省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认真组织了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工作,并根据实际在宣传月活动中开展了做好我市“中、高考”期间肉食品安全工作和从5月1日起在全市统一使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使我市肉食品管理又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将有关开展宣传月活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市商务局食品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副局长陈正龙为组长,陈芳龙为副组长,成员由冷光明、刘振华、何辉三位同志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在局内贸股负责日常协调工作。21个定点屠宰场的宣传活动由冷光明同志全面负责,9家冷鲜肉专卖店和23家肉品专卖店宣传活动由何辉同志全面负责。二是学习动员层层发动教育宣传。5月6日,召开了各定点屠宰场场长会,会上学习了国务院、省政府的文件和高食药安委办[2008]3号文件,局长王晓艺同志到会,对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其次各定点屠宰场召开了职工教育宣传会,会上学习了国务院、省和高安市等有关文件。通过这次安全宣传月活动,进行了一次全面搞好定点屠宰场的卫生、清沟近4千米,建立猪淋浴2个,出宣传栏21板、标语56条。市食品责任有限公司购制宣传横联一条。三是局执法大队上门宣传,对9家冷鲜肉专卖店、23家宾馆、酒楼,7所学校学生食堂、13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上门宣传,增强了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达到了宣传活动的效果。
二、精心组织、开展了二项工作
在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中,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我们精心组织开展了以下二项工作。1、在全市开展了统一使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一是宜春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由宜春市商业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要求统一使用。二是从5月1日起凡定点屠宰场出厂的肉品必须具备“两证两章”(即肉品上盖有“检疫合格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讫印章”,同时随有“动物防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没有“两证两章”的肉品,市商务局主管部门可视同私屠滥宰,并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予以处罚。2、做好我市“中、高考期间肉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冷鲜肉经营的肉品,未经市商务局登记准入,未取得《肉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上市经营。二是抓好宾馆、饭店、餐饮业、集体伙食单位,尤其学校食堂的用肉,严格按照高府办发[2007]76号文件要求进行管理。市商务局执法大队督促上述单位一律使用市商务局统一印制的《高安市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等单位购入肉品登记表》,并上门进行查验,确保上述单位用肉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三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的不法行为。市商务局执法大队出去稽查队员56人次,处理餐饮业2人,处罚金额4000元,办理案件3起,收缴病死猪肉21公斤,共计处罚金额5000元。此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
二00八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