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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设立

信息来源:商务局   发布时间:2008-5-8
服务类别:设立变更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商务局内贸股
 事项依据:

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屠宰行业、猪肉零售、批发
 办理条件: 1、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1998]52号文件以及内贸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设立屠宰场设置规划的意见; 2、有省级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证书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屠宰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屠宰技术人员的健康证明
 申办材料:

1、申请报告
2
、有关技术资料
3
、符合规划设置条件

 办理程序: 1、申请报告 2、省、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批件 3、符合城镇总体规划 4、商务局、畜牧水产局、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共同审查合格 5、工商登记、卫生登记、动物防疫登记证
 办理时限: 一般半个月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商务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高安市中山路 330800
 联系方式: 0795-5212841
 监督电话: 0795-521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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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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