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高安市水利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小组紧紧围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行政审批和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队伍素质与行业、水利建设和改革六个方面内容,力求一个“真”字,注重在“广”字上做文章,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地征求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建议。对我市水利系统行业作风、工作能力、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水利执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总体上非常满意.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点之一是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对此局党组十分重视,针对07年所反馈的意见建议,召开了专题会进行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注重巩固评议成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促进政务环境改善,确保整改效果落实到位。整改工作要做到“五个不放过”: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不解决不放过;对整改效果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意见、建议处理结果不反馈不放过;对解决突出问题的制度措施不建立不放过;对违法违纪问题不处理不放过。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要求加大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投入问题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水利工程很多,且大多数已年久失修,近几年来,我市水利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府的支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改造任务十分繁重,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水利工程条件。去年,我局已把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了“十一五”规划,今年又将其列入了全省农田水利灌溉工程规划,继续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投入。
1、我局今年已向国家、省上报小农水项目40个,共计投资800多万元;
2、省政府今年对规划内的小型水库安排了除险加固经费,其中每座小(一)型水库10-17万元,每座小(二)型水库4万元;
3、省政府今年安排了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经费,其中每座小(一)型水库0.1万元,每座小(二)型水库0.05万元;
4、高安市财政将拿出150万元资金用于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100万元资金用于小农水项目。
二、关于要求加大对各灌区引水、放水渠道改造的力度,尤其是官莲灌区渠道老化、年久失修
灌区小型水利工程运行时间长、年久失修,这是我市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已将各灌区渠系配套改造工程纳入了我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之中,并将全力配合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将其列入了全省农田水利灌溉工程规划,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抓住机遇,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资金更多的支持和投入,尽快改变我市灌溉渠道老化,年久失修状况,使水利工程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三、关于建议水土流失治理要有方案和投入,收取的费用要用于治理
1、根据《水土保持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执行对开发建设项目“三权一方案”制度(即检查权、监督权、收费权、方案审批权),今后凡无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公安机关不得办理爆破许可证,水利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办理采砂许可证和征用土地手续,发改委不得立项;
2、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和项目监督,制订相关制度强化对审批后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管理,监督项目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施行,无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意见,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3、目前我们对生产建设项目征收的水保两费绝大部分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至于水土流失防治费大多没有征收,主要是监督此项费用用于项目水土保持治理。今年我们将严格监督水土流失防治费的使用,严格按相关规定及《宜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中规定小农水经费中的15%用于水土保持治理,每年用于面上的水土保持治理经费不少于10万元。
四、关于对水资源的收取,建议分别按淡季和旺季收费,不按每月或每季平均上交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水资源费按实际取水量计收,而不是按照取水户的生产效益确定收费额和收费时间。取水户应当在取水设施上安装合格的量水设备,无量水设备的按工程设计取水能力或者水设备铭牌最大的日取水量计收;
2、《江西省水资源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水资源费按月征收,取水户应在每月10日前向指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交纳上月的水资源费;对于取水用户提出的水资源费的收取,分别按淡季和旺季收取,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不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况下,尊重取水户的意见和建议,并努力做好水资源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关于建议加强对乡镇水管站人员的培训
自1999年4月水利局举办过一期乡镇水管站技术人员培训以来,近几年未举办过技术培训,各乡镇水管站一些有技术的人员相继退休,或因工资太低而停薪留职或离职,导致目前水管站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涉及技术方面的工作很难开展,各站要求水利局组织人员培训的呼声很强烈,局领导对此非常重视,于2007年2月与省水利厅水电职业技术学校协商过培训的事宜,安排了专项资金,统计了培训人员,确定了培训方向。由于上半年是防汛抗旱期,在下半年组织了培训;今年也将根据工作和技术人员状况,适时组织外训或由本局组织培训,尽快改变目前水管单位技术人员短缺的现状。
六、关于建议加大对农村小型泵站(15kw以上)改造力度
近两年省财政投入1076.1万元,地方配套90万元对全市中型泵站进行了更新改造,我市中型和部分小型机电排灌泵站基本上得到改造;小型机电泵站分布广、数量多、灌溉方便、深受农民欢迎,但建设时间长、设备老化,急待改造,我们将按照轻重缓急,积极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资金;不过这些工程的改造单靠国家的投入有限,我们建议项目单位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向农户筹措部分资金,确保小型机电泵站的正常运行。
七、关于建议加强灌溉水水源的污染治理,灌溉渠道及水库猪粪污染严重
水污染治理工作,我们在2004年就已部分开展。我局进行了入河排污的登记工作,并圆满完成了宜春市水利局下达的任务。近两年来,我市养殖业发展迅猛,出现了有水皆污染的情况,有些群众说“钱多了、房新了、水脏了、命短了”,可见水污染之严重,已成为不亚于洪灾、旱灾,甚至更为严重的灾难。但排污及环境污染问题涉及部门较多,水利部门负责对项目设置的审查,环保部门审批,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已采取以下措施:
1、我们正会同环保部门制订严格的入河、湖、库、港、沟、渠排污管理办法,严格审批排污口;
2、划定水功能区域,制订饮用水源的保护制度,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制度;
3、对不按要求设置排污口,将限制排污单位和个人取水,不予办理取水许可证;
4、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污染水源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