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落实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成员分工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及省、市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2008年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通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
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终有检查;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⑴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⑵坚决杜绝审计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⑶坚决抵制审计干部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⑷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执行《审计组廉洁责任规定》,公道正派,不以权谋私。⑸严格管理本科室的人员及亲属,绝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职权和职务影响、干预、插手、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⑹不参与赌博。⑺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⑻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档消费娱乐,除公务接待外,严格同城审计不吃请,中午不喝酒。⑼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设“小金库”,重大项目经费支出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干部的思想教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党纪法纪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建立和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要规范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最大限度地防止滥用权力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加强对所属部门党员、干部执行各项廉政制度的日常监督,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告诫,限期改正。
二、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成员责任范围分工
1、领导小组
组长:陈小安
成员:陈清华、陈建福、张晓敏、胡宝庆、陈桂江、高祖开、彭军、黄陆儒、罗少华
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范会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责任范围分工
陈小安局长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
陈清华副局长负责行政事业审计股党风廉政建设。
陈建福副局长负责秘书股党风廉政建设。
张晓敏副局长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股党风廉政建设。
胡宝庆纪检组长负责经济责任审计股党风廉政建设。
陈桂江党组成员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三股党风廉政建设。
高祖开党组成员负责财政金融审计股党风廉政建设。
彭 军党组成员负责经贸审计股党风廉政建设。
黄陆儒党组成员负责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党风廉政建设。
罗少华党组成员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股党风廉政建设。
二00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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