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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审计局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8-8-1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高安市审计局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方案
 
    根据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部署,自六月份开始,我局通过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开展上街现场征询服务、召开代表座谈会、举办干职工自查自纠专题讨论会和局党组专题分析研究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了征求意见建议和自查自纠活动,广泛深入查找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收到意见建议四十三条,经过分析梳理后,确定了六个需要迅速整改的问题,并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要加强对被审单位财会、内审人员业务指导培训
    整改措施:1、八月中旬举办一期市直一级单位和乡镇财务或内审分管领导业务培训班;2、建立审计业务培训制度。今后每年都安排举办一至两期审计业务培训班,加强对被审单位审计政策法规宣传和财会、内审业务指导培训;3、建立审计现场指导服务制度。要求全局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开展好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热心帮助被审单位财会或内审人员正确处理或开展业务,切实做到审帮促结合,以实际行动树立审计服务的良好形象。
    整改时限:自2008年8月份开始落实。
    责任单位:秘书股、行文股、财金股、农水股、经贸股、经责股、固一股、固二股、固三股
    责任人员:陈建福、张晓敏、胡宝庆、陈桂江、高祖开、彭  军、黄陆儒、罗少华
    责任领导:陈清华
    落实规范审计程序上有时不到位
    整改措施:1、加强对审计规范和“六号令”学习应用。全局每位审计人员要认真、反复学习审计署颁布的国家审计规范和“六号令”原文,吃透原则精神,记牢具体要求,强化责任意识,遵守规定程序。2、突出落实责任措施。审计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落实项目审计程序负主要责任,审计组成员负具体责任,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审计项目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3、完善“三级”复核制度。调整审计复核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清华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彭军、罗少华任副组长,刘小青、邹卫国、徐柏达为成员,负责全局审计项目工作质量的复核;审计组长、分管领导(股室)各自把好每一个项目的审计复核关口,保证审计复核不流于形式。
    整改时限:自2008年8月份开始实施。
    责任单位:行文股、财金股、农水股、经贸股、经责股、固一股、固二股、固三股。
    责任人员:张晓敏、胡宝庆、陈桂江、高祖开、彭  军、黄陆儒、罗少华
    责任领导:陈清华
    三、审计力量面临着青黄不接
    整改措施:1、已积极争取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在六月份公开选拔考录了2名专业对口的大学毕业生进局工作,计划再争取在2009年、2010年每年选拔考录2名,逐步改善、优化我局审计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2、有针对性选派局机关较年轻的业务人员进行脱产学习培训,加快业务素质提高;3、完善制度措施,鼓励在职人员自觉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整改时限:自2008年5月开始实施,力争三年内得到改善。
    责任单位:局党组
    责任领导:陈小安
    四、对退休老同志关心不够
    整改措施:1、在六月份利用老办公室开辟了局老干部活动室,添置了活动桌椅,购买了活动用品,征订了报刊书籍等。与此同时,在局院内安装了五套休闲石桌凳,使老同志们和家属有了娱乐活动的场所;2、根据退休人员增多的情况,为老同志们新添购了两套门球活动器材,并调高了老同志们的专门活动经费;3、老同志们应享受的规范津补贴实行了按月、足额发放;4、局党组已计划安排退休老同志在重阳节期间参加由老龄委统一组织的“夕阳红”北京旅游观光活动;5、今后每年都定期召开一次退休老同志座谈会。
    整改时限:自2008年5月开始进行,年底前全部落实。
    责任单位:秘书股
    责任人员:朱绍军、范会平
    责任领导:陈建福
    五、领导班子成员审计业务学习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1、班子成员要增强自觉性,加强业务学习钻研:2、局党组要有计划地安排班子成员参加有关业务学习培训班,帮助提高业务水平。六月和七月份已先后安排两名班子成员参加省审计厅统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3、班子成员要亲自参与现场审计的全过程,加强跟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工作能力和指导水平。
    整改时限:自2008年6月份开始,争取三年内班子成员都熟悉了解所分管的审计业务工作。
    责任单位:局党组
    责任人员:陈清华、陈建福、张晓敏、胡宝庆、陈桂江、高祖开、彭  军、黄陆儒、罗少华
    责任领导:陈小安
    六、审计业务常用工具书籍、软件购置不足
    整改措施:各业务股列出购置清单交秘书股汇总,由局党组审定后统一购买。
    整改时限:2008年8月底以前落实解决。
    责任单位:秘书股、行文股、财金股、农水股、经贸股、经责股、固一股、固二股、固三股
    责任人员:朱绍军、徐柏达、万海平、兰 斌、金早秀、熊 玮、邹卫国、涂建国、刘小青
    责任领导:陈建福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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