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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08-4-2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司法局办公室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宣股、基层股、律管股、政工股、司法鉴定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地 址: 高安市瑞州东路142号--
工作职责:

    ()办公室。①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协调好各股、处、所、中心的关系;②负责草拟本局有关请示、报告、意见、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③负责本局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④负责接待上下级与文件材料的上传下达、收发、登记、清退和归档;⑤负责本局车辆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⑥负责拟定本局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⑦负责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⑧做好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

(二)法宣股。(加挂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①负责指导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②编写法制宣传材料,办好法制宣传专栏;③负责全市普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骨干培训,抓好普法学习、考试、验收等工作;④宣传贯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⑤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配合各职能部门抓好层次的法律轮训、培训;⑥负责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基层股。①负责管理指导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工作、思想政治及组织建设;②组织培训基层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调委会人员,定期报送各类基层工作报表;③参与、指导基层调处重大疑难民间纠纷和突发事件;④做好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库,对其实施跟踪管理;⑤草拟下发基层工作计划安排意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律管股。①负责管理、指导律师以及面向社会的法律服务工作;②负责上报律师的考核、考评、职称评定等工作;③负责对律师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④负责组织讨论律师方面的疑难案件;⑤完成上级部门和本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政工股。①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②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教育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③负责本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职称评审工作;④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统计报表、工资审核申报等。

(六)司法鉴定股。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七)法律援助中心。①为符合条件的伤、残、贫等社会弱势群体以及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免费法律帮助;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并就办理情况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③完成上级部门和本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八)公证处职责。①在市司法局的领导和上级公证员协会的监督下,根据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的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②通过公证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③通过公证活动,达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目的;④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律师事务所工作职责。①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②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③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④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⑤代理各种案件的申诉;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⑦接受非法律事务所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⑧解答有关的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⑨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司法所工作职责。①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依法治乡(镇)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②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民间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工作;③负责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依法调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④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接受法律服务咨询,担任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⑤组织开展对“两劳”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严打”整治斗争;⑦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⑧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姓名职务:
姓 名 职 务
 彭小明  高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海龙  高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毛雪漪  高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晓峰  高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电话、传真: 0795-----5287124
投 诉:
受理投诉部门 受理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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