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
2.《国务院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1号);
3.《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编办发[2003]8号)
1、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申请报告书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事业单位法人撤销文件复印件
4、资产清查报告书
5、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