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赣编发[2006]1号
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政府、编委,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中央编办的部署,为了配合做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编委有明确规定外,不得再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增加编制。
二、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编委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新设立经营性事业单位。
三、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编委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新设立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上述三项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请认真贯彻落实。
主题词:机构编制 控制 通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 省人事厅 省财政厅
抄报:中央编办省编委主任副主任委员
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处 2006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 5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