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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目标和原则

信息来源:瑞州街办   发布时间:2008-8-8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与、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此项制度年开始试点,2008年在全面全面推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参加,多方筹资。
2)以收定支,保障适度。
3)先行试点,逐步推广。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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