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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的期限
信息来源:
瑞州街办
发布时间:
2008-8-7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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