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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信息来源:
瑞州街办
发布时间:
2008-8-7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后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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