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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再就业培训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人事局   发布时间:2008-4-29
服务类别:劳动就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办理对象及 范围: 报名参训对象 1、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或《城镇劳动者失业证》的本市下岗失业人员; 2、新成长未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3、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城镇退伍军人; 4、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所需材料及程序
1、上述人员分别凭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或《城镇劳动者失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失业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毕业证或退伍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求职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劳动力市场大厅劳动就业“一站式”服务区填写《高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业园区企业新招员工培训学员登记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劳动就业机构按照申请参加培训的专业(工种),安排到指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免费培训。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0795-5288123
 监督电话: 0795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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