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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人事局   发布时间:2008-4-29
服务类别:劳动就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办理条件: 报名条件 (1)凡有志创办自己的企业或正在创办个体民营企业的人员。 (2)本市下岗失业职工、享受城镇低保尚未就业的人员可享受免费培训。
 申办材料:
所需材料
填写创业培训申请表,并持个人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或享受低保证及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 经审验合格,填写学员登记表后,待通知参加培训。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0795-5288123
 监督电话: 0795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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