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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气象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承诺书
信息来源:
气象局
发布时间:
2008-8-11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高安市气象局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打造高效服务型机关,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就行政许可服务事项作如下承诺:
行政许可事项:
施放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施放气球活动审批。
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承诺内容:
1、服务态度:工作人员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2、集中办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办证、收费全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集中办理。
3、审批方式:采用领导定期审批制(3天审批一次)。
4、审批时限:施放气球资质认定初审7个工作日,复审20个工作日;施放气球活动审批,随到随办,当日完成;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设计图纸审核3个工作日,竣工验收根据施工进度进行。
5、收费承诺: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投诉监督电话:0795-5212374
高安市气象局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