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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坊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蓝坊镇   发布时间:2008-8-13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黄业元(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况荣(党委委员)
成 员:周华林(派出所)、梁先进(综治办)、李达礼(工商分局)、单坤林(蓝坊中学)、蓝坊中心小学负责人,由镇卫生院负责日常工作
二、预警预防
镇内医疗卫生单位(含个体、乡村医生)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包括: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监测、自然灾害发生地重点传染病和卫生事件的监测。
镇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市卫生局根据监测报告信息向市应急办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由市应急办根据情况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
三、信息报送
医疗卫生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2小时内拨打5715930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须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运《高安市蓝坊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积极配合市应急办采取疫情控制措施。
2、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和其他部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3、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严格按要求进行转诊;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应急疫苗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采取暂时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及其他事件的报告;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协助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生监督。
4、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疏通道路,劝离无关人员,保证救护车辆顺利通行。
6、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哄抢;严厉制止和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五、响应结束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未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可以终止响应。
2、做好事件村(居)民及家属的安抚与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3、查清原因后以书面形式作出全面报告,分析情况,明确责任,总结教训,提出预防整改措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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