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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坊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蓝坊镇   发布时间:2008-8-13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黄业元(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蓝昌元(人大副主席)
成 员:胡勇(企业办)、周华林(派出所)、梁先进(综治办)、游藕生(防保站)、谌志斌(民政所)等单位负责人
由镇企业办负责日常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专业抢救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等,具体承担相应的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预警预测
1、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数据库,进行风险分级。建立完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监控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2、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市应急办。
三、信息报送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5715930电话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应急办及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置
1、现场保护。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组织队伍。镇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处置。
3、现场救援处置。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并立即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4、应急救援申请。当实施本预案仍无法控制事态发展,请示市政府启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五、响应结束
当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全部脱离险境,救援行动实施已经完成,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救援结束,并做好善后工作。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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