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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组 长:黄业元(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奎然(副镇长)
成 员:胡素华(养殖办)、周华林(派出所)、梁先进(综治办)、游藕生(畜牧兽医站)等单位负责人
二、预警预防
兽医站负责蓝坊行政辖区的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根据市防重指挥部指示,发布重大动物疫情预警,相关单位及村组按照应急要求,组织做好隔离封锁及疫情处理的准备工作。
三、信息报送
1、发生动物疫情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5715930电话向镇应急领导小组和镇畜牧兽医站报告。
2、畜牧兽医站在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动物防检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3、怀疑为重大动物疫病的,镇兽医站必须在2小时内报镇政府和市防重指挥部办公室,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四、应急处置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处置技术规范和上级专家组的建议进行应急处置。
2、加强警戒保卫。由镇派出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负责封锁疫点、疫区,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引导工作车辆,劝离围观人员。
3、预防消毒。由村组负责,动物防检员配合,负责疾病预防和消毒的技术指导,以及对疫点、疫区和人员流动大的公共场所的消毒。实施区内有关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
4、开展疫情普查。镇畜牧兽医站负责,村、组干部配合,对辖区内疫情易感动物进行拉网式普查,登记、上报。
5、组织疫畜扑杀。镇政府组织,镇属相关单位和村组干部参加,对染疫或疑似病畜进行扑杀、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6、开展紧急免疫。畜牧兽医站负责,乡村干部配合,对疫区、受威胁区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工作。
五、响应结束
1、根据市防重指挥部通知,辖区内疫情解除后,应急行动响应结束。
2、善后处理工作组向居民公布疫情解除。
3、预防消毒工作组对疫点、疫区进行现场消毒、清理并及时发放农户疫畜(禽)扑杀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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