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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队工作职能
信息来源:
调查队
发布时间:
2008-8-6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调查队
调查队工作职能
一、依法履行国家统计调查行政职能,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调查任务。
二、按照国家制定的抽样调查方案,组织实施本地区国家抽样调查制度。开展城乡(居民)住户生产、生活状况调查;城乡住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农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退耕还林(草)监测调查;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城乡集贸市场价格、居民消费价格调查;部分服务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基本总量、发展速度调查;对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调查;实施国家快速反应制度,开展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和重大问题专项调查。
三、按照国家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制度,负责本地区抽样框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抽准调查单位、调查村、调查网点的维护管理,以及辅助调查人员选配和调查户的培训工作。
四、开展调查数据资料的分析研究,服务于宏观经济决策、服务于国民经济核算、服务于地方政府统计、服务于社会信息咨询。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