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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品价格调查方案
信息来源:
调查队
发布时间:
2008-8-6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调查队
工业品价格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工业生产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工业部门是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高的物质生产部门,其发展速度、生产规模、经济效益以及生产结构的调整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工业品价格包括工业品第一次出售时的出厂价格和企业作为中间投入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工业品价格调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准确、科学地反映全国及各地区的各工业行业产品价格水平和各种工业产品价格的变动趋势及幅度,为国民经济核算、测算工业发展速度、宏观经济分析和调控、理顺价格体系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二)调查任务
1.调查全国及各地区各个工业部门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及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
2.编制全国、各省(区、市)及大中城市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及各种分类指数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总指数及各种分类指数,准确地反映工业品出厂价格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的变动趋势及幅度。
3.为国民经济核算、测算工业发展速度提供各种分组的价格指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4.结合工业生产统计中的主要经济指标,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反映工业生产及市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管理部门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5.向社会发布工业品价格信息,正确引导市场走向和行业结构调整。
6.不定期地编制设备工器具的价格变动系数,为国家清产核资提供依据。
(三)调查方式、调查日期和调查内容
工业品价格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重点调查将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列为调查对象,采用主观抽样选择调查企业;典型调查是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作为抽样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
工业品价格调查实行月报,调查日期为调查月的8日和18日。
工业品价格调查内容包括报告月调查日的工业品出厂价格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及相应的基期单价。
企业上报的报表应包括报告期单价和基期单价,对于报表中的产品代码、产品名称、销售条件等内容都要认真填报。产品报告期单价为报告月8日、18日两次所采单价的简单平均值。
(四)调查资料的上报方式、上报内容和上报时间
工业品价格调查资料采用远程传输形式上报。上报内容应为经检查、审核过的企业原始资料和汇总指数资料。上报的名称出厂价格为:sc+地区码(两位)+年份(两位)+月份(两位)……arc(或j),购进价格为:sg+地区码(两位)+年份(两位)+月份(两位)……arc(或j)。当每年上报元月份资料时,应同时上报地区信息库和企业信息库,这两个信息库的汉字部分不能用字母代替。如地区信息和企业信息中途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总队,并同时上报地区信息库和企业信息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料上报时间为报告月的28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各城市、企业资料上报时间由各地自定。
(五)工业品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
1.代表产品的选择原则
编制工业品价格指数,是以代表产品的价格变动来反映全部产品的价格变化趋势和变动幅度。
代表产品的选择,即制定科学的、完善的工业品价格调查目录,对工业品价格指数能否正确反映工业品价格变动的实际情况影响极大。如果代表产品过少,会造成代表性不足、价格指数不准确,而过多又会增加工作量,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从国外情况看,一般是用几百种,最多两千种代表产品,来编制工业品价格指数。我国编制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选用了1386种产品(2995个规格),编制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选用了498种产品(899个规格)。上述代表产品所代表的行业销售额(购进额)超过当年全国工业品销售总额(购进额)的70%,已具有足够的代表性。
目前,工业品价格调查目录由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制订。在制订过程中,征求了部门、地方及部分企业的意见。在目录的制订中遵循了以下原则:
(1)按工业行业选择代表产品。各个主要工业大类行业(武器弹药制造业、其它采矿业除外)和百分之九十的中类行业,都选择了足够的代表产品,以使价格指数较好地反映各行业工业品价格变化情况。
(2)选择对国计民生影响大的产品。一般来看,销售额大的产品对国计民生影响就大,因此都应选择为代表产品。
(3)选择生产较为稳定的产品。一旦被选为代表产品,就要连续调查几年。所以选择代表产品时一定要考虑其生产的稳定性,试生产、经济寿命短的产品不应被选为代表产品。
(4)选择有发展前景的产品。部分产品如电子产品、生物制品、新材料等,尽管其当期销售额较小,但它是有前途的产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占有市场,所以要将这样的产品选为代表产品。而部分产品尽管一时销售额较大,但已是国家明令淘汰或是将被市场淘汰的产品,则不应选为代表产品。
(5)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一些产品尽管生产量不大,但具有地方特色,也应被选为调查产品。
全国的工业品调查目录一般五年修订一次,在产品更新换代快等特殊情况下可提前修订。全国的工业品价格调查目录是以满足国家编制工业品价格指数为主要目的而制定的,它对编制指数的地区有较高的指导意义,但是编制指数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结构、产品结构等情况,增补一些本地区有代表性的调查产品。
2.代表企业的选择原则
对于每个代表产品(规格品),每个城市要选择多个企业进行填报。在选择代表企业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按工业行业选择调查企业,各中类行业原则上都要有调查企业。调查企业要合理分布,不能遗漏,也不能过于集中。就编制指数的地区来讲,原则上每个中类行业都应选择代表企业。
(2)大型企业应尽量都选上(或占相当大比重)。同时,也应采用抽样方法适当选择一些中小企业,使工业品价格指数更加准确、全面地反映客观实际。
(3)选择生产稳定、正常的企业作为调查对象。一旦企业被选中作为调查样本,就要稳定几年,所以选择调查企业时一定要注意其是否生产正常、稳定。
(4)选择企业时要兼顾不同所有制形式。不仅选择国有企业,也要选择非国有企业。
3.权数的确定
权数是衡量每种产品重要性的指标。由于每种产品在工业经济中的作用大小不同,其价格变动对全部工业品价格指数的影响程度也有所不同。为合理反映价格变化的平均趋势,工业品价格指数是根据每种代表产品的价格指数加权平均计算而得出的。所以,在计算工业品价格指数时,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权数。
编制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所用的权数,用工业品销售额计算;编制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的权数,用工业部门各种物资消耗额计算。与国外通行的做法一样,权数一般五年更换一次,在五年期间,若出现产品更新换代快,以致影响权数代表性的情况时,可进行合理修正。计算资料来源于工业普查数据,若近期没有工业普查数据时,可以用工业统计资料和部门统计资料来推算。工业品出厂价格采用分摊权数,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采用直接权数(见后附权数计算表)。
4.工业品价格指数的计算
(1)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计算:
①计算代表规格品的价格指数ki(几何平均法)
其中:为第个企业的规格品价格指数
这里企业规格品价格指数是用其报告期单价除以基期单价
②计算代表产品的价格指数(简单算术平均法)
代表产品的价格指数是指其规格品价格指数的简单平均值。采用简单平均方法是因为:一是代表规格品的权数资料几乎无法取得。二是代表规格品的生产经常发生变化,其权重无法确定。
其中:为代表产品价格指数
为第个代表规格品价格指数
为代表规格品数
③计算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i(加权算术平均法)
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是由代表产品出厂价格指数与其权数乘积之和除以权数之和求得的。
其中:为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
为第个代表产品价格指数
为第个代表产品的权数
(2)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的计算:
①计算代表规格品的价格指数(几何平均法)
其中:为第个企业的规格品价格指数
这里企业规格品价格指数是用其报告期单价除以基期单价
②计算代表产品的价格指数(简单算术平均法)
其中:为代表产品价格指数
为第个代表规格品指数
为代表规格品数量
③计算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总指数(加权算术平均法)
原材料购进价格总指数由各产品购进价格指数与其权数乘积之和除以权数之和求得。
其中:为第个产品的购进价格指数
为第个产品的权数,
(六)关于工业品价格指数的使用
目前,全国有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大中城市编制工业品价格指数。总队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城市都要编制有代表性的工业品价格指数,其它具备条件的城市也应编制本地的工业品价格指数。
各省编制的工业品价格指数应具有大类、中类及重要小类的代表性。已编制本地区工业品价格指数的市、县,如果工业品价格指数有相当的代表性并满足分类测算工业发展速度的要求,可以采用本地区的指数进行缩减,同时用省工业品价格指数进行测算,以便相互验证。未编制本地区工业品价格指数的市、县,可根据本地区工业行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从省城调队提供的详细资料中选择相关的产品价格指数和分类价格指数进行测算。
利用工业品价格指数测算时,各地区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相关经济指标,对缩减结果进行评估。
(七)问题解答
1.当某企业因关、停等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上报资料时,要选择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代替,以保证调查产品价格正常上报。
2.当上报资料缺基期单价时,可用相邻月份调查日的基期价格资料替代。
3.某种产品因调查日没有销售而缺价时,可以用相邻最近的产品销售日的价格进行补报。如报告月没有发生产品销售,则企业可免予填报,但要上报由厂长签字的空白报表。
4.原报的规格品因型号或其它原因停产,以相同的新规格品代替,而基期缺价时,如果新、旧产品(规格品)的质量性能和价格变动不大,就可用原规格品基期与报告期的价格比例,计算新规格品的基期价格。这种情况下,新旧规格品的价格指数相同。
计算公式为:
如果新规格品的质量性能比原规格品有较大改变,同时企业此时也调整了产品价格,而质量性能变化与价格变化不同步时,则可用新旧规格品成本的比例计算新规格品的基期价格。这种情况下新旧规格品的价格指数是不同的,计算公式为:
5.对于生产周期长的产品,可以按年计算,在产品销售后的第一个报告月填报,基期价格可以用上年平均价格。
6.来料加工产品不应列入调查范围。因为,来料加工只是收取加工费,不能填报。若来料加工产品是以全价计算的,可以视同企业的产品销售进行填报。
7.当企业将全年或相当长时间所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一次性购进时,应把这段时间内各月报告期单价、基期单价都用一次性发生的价格资料进行替代。
8.非价格因素的剔除(价格的修匀)
部分规格品由于其型号较多或由于订货方的特殊要求,增加了部分功能,或者由于销售条件有所变化,都会导致价格变动,这些都称为非价格变动因素。在企业填报报表时,要求企业填报非价格变动因素,并加以剔除。剔除工作主要由企业来完成,因为企业了解型号变动和增减功能所造成的价值变化。当然,这项工作也可以由统计部门完成。不论由谁做这项工作,操作时应参考企业有关产品描述、历史台帐、市场变动、产品行情、销售条件等因素来完成。如果新规格品已成为市场主流,或会在市场持续一段时间,则一般应调整基期价格。
9.工业品出厂价格不包含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而且sna核算体系在增值税的处理方法上是在全部核算过程完结时统一考虑的,因此工业品出厂价格也就不应包含增值税。
10.国家与省、市(地级市)调查产品目录如何衔接。国家工业品价格调查目录是在征求各省、各部门、各专业司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调查产品的抽选原则制订的,而各省的工业品价格调查目录是在充分听取各地、市意见的基础上汇总制订的,然后上报国家,由国家选择有普遍代表性的主要产品纳入国家工业品价格调查目录。这样,列入国家统计制度的工业品价格调查目录能够满足全国需要。但由于全国目录中的代表产品不可能包罗万象,各地区在编制本地工业品价格指数时,还需要适当补充一部分本地区的代表产品。
11.企业填报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调查表时,只需填报主导原材料,而不应填报大量辅助性的原材料。例如某纺织厂只填报购进的棉花、棉纱、电力就可以了,而不应上报煤炭、汽油等原材料。
12.调查城市如何选择调查产品?调查企业如何选择规格品?
工业品价格调查产品(产品集团)目录是以满足国家编制工业品价格指数为主要目的制定的。各地区在进行工业品价格调查时,既要上报国家工业品价格调查目录中规定的产品,同时也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结构、产品结构情况补一些调查产品,以使本地区的工业品价格指数能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
在确定调查规格品(型号)时,调查企业要与所在地的城调队相互配合,确定企业上报的调查规格品,一经确定要稳定上报。如果在调查产品中没有企业生产的规格品,企业要上报正在生产的主导规格品,并通知所在地城调队。
13.调查规格品计量单位的确定。
大部分调查规格品的计量单位比较容易确定,但有些调查规格品的计量单位按不同的标准有几个,且不同企业用法不一。当企业上报规格品单价时,不要拘泥于调查目录中所固定的计量单位,而应以价格可比性为原则确定计量单位。
14.为什么调查企业要对上报规格品的特征进行技术描述?
企业对上报规格品的特征进行技术描述,是为了调查企业及统计部门建立调查规格卡片,为剔除非价格变动因素提供必要的资料,以便连续对可比的规格品价格进行观察。
规格品的技术描述只在规格品价格上报之初一次性上报。如果企业改报新规格品,则需上报新规格品的技术描述。规格品的技术特征应从以下方面描述:
产品类型/商标,样式/规格、型号,附属件,功率/容量/尺寸,质量/等级,
纯净度/热量/沸点/混合度/其他特征,使用范围/使用目的,处理/加工程度/结算方式等等。
15.为什么调查企业要对上报规格品进行销售条件描述?
由于规格品销售条件的不同,将导致销售价格的变动,所以要对报告期上报的规格品价格进行销售条件描述。销售条件描述涉及以下方面:
(1)运输方式:购买者自己运输/销售者负责运输。
(2)折扣/加价:数量、季节折扣/加价。
(3)包装方式:袋子、木箱、纸箱、桶、罐、集装架、其他容器、其他特殊包装。
16.价格的采集、上报。
规格品价格采集日为报告月的8日、18日。调查规格品销售(购进)价格为调查当日价格。如果调查日当日没发生交易,价格则为距调查日最近发生交易日的价格。如果调查日当天发生多笔交易,则选择交易量大的价格或正常情况下销售(购进)的价格。
上报的价格为两个调查日的平均价格。
17.价格月报表的企业代码如何填写?
工业品价格调查月报表的企业代码采用八位制,前两位为省、区(自辖市)代码,第三、四位为城市代码,最后四位为企业代码(由各地区自定),企业要按规定的代码填写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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