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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抽样调查方案

信息来源:调查队   发布时间:2008-8-6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调查队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抽样调查方案
来源:国家统计局设管司
(一)调查目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也日益提高。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数据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核算的质量和对宏观经济形势的趋势判断。
为了全面准确地把握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分布与结构,确保调查数据质量和时效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特制定本调查方案。
(二)调查范围
以县城关镇为界(不包括城关镇),城关镇以下的属于农村调查。在此范围内,大中型工矿企业、县级直属单位所属的企业和单位不属于农村调查的对象。
乡镇以下按照所在地原则进行统计调查,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具体划分为三级:一是乡政府所在地或镇区所在地范围内调查乡(镇)级的非农户投资单位;二是调查村范围内调查村组级非农户投资单位;三是农户投资从住户调查资料中取得,农户建房投资在农村住户调查村调查所有建房户。
(三)调查网点
调查乡和村在新抽选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调查网点上进行。
(四)固定资产价值统计标准
根据农村固定资产调查的现实情况,本方案农村固定资产价值统计的标准仍为:非农户固定资产价值统计标准为200元;农户固定资产价值统计标准为50元。
(五)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分为三大类:
1.第一类为企业单位,分成(1)集体企业,包括集体直接经营及集体所有租赁给个人的企业;(2)股份合作企业;(3)联营企业;(4)有限责任公司;(5)股份有限公司;(6)私营企业;(7)与港澳台商合资、合作企业;(8)中外合资、合作企业;(9)其他企业。
联营和合资企业按其是否由农村集体与个人相对控股或绝对控股,或由农村集体、个人实际管理来确定是否纳入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其投资额按实际发生额全额统计;个体工商户外雇从业人员8人以上(含8人)的按企业统计。
2.第二类为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群众团体。
3.第三类为农户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根据住户调查资料整理取得。
第一类及第二类统称为非农户单位,第三类称为农户。
调查对象的行业类别分为20类:
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制造业;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建筑业;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批发和零售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16.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国际组织
(六)调查内容
本方案的调查内容包括季报和年报。年报内容包括非农户固定资产调查基层表及综合表、农户固定资产调查表及调查村农户建房投资情况调查表。
(七)调查方法
年报采用调查人员进入调查单位进行访问,或从固定资产台帐或会计报表中取得调查数据。
(八)填报要求:
1.单位名称:应填全称。
2.代码:按国家统一行政区划代码填写,省2位码,县4位码,乡镇3位码,村3位码。村全码共计12位。
3.企业注册登记类型:按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类型填写。调查时尚未注册的企业,参照执行。凡是已经改制的企业都按改制后的经济类型填报。
4.行业类别:根据填报单位从事主营生产活动的行业性质加以判断,即以某一种生产活动占该单位全部增加值比重最大的产出性质加以确定。
5.非农户单位和农户的所有调查指标,均按报表制度上的指标解释填报。
6.上报时间和形式
本调查分为季报和年报。季报上报时间为季后7日内,以电话传真或远程传输形式上报。年报上报时间为来年1月底以前,以远程传输或磁盘形式上报。
7.上报内容
季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报送(累计)推算数据;年报要报送各省推算数和数据评估报告,同时要上报磁盘基层调查数据。上报内容及格式为:
(1)原始数据:包括U104表和U105表;上报文件为:U104.**(省码);U105.**(省码)。
(2)推算数据:包括U302表(农村非农户投资表)中的总计、乡政府所在地或镇区、村等三张表;U303表(农户总投资表)和U304表(农户建房投资表)。上报文件名为:TSU302H.**(省码)、TSU302XZ.**(省码)、TSU302C.**(省码);TSU303.**(省码)(农户总投资);TSU304.**(省码)。
(3)字典库:仅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字典库,上报文件为:TZZD.**(省码)。
(九)推算方法
1.基本原则:适应样本轮换抽样方式的变化,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调查采用省(区、市)统一推算的方式。农户固定资产投资(U303表)从住户调查资料中取得原始调查数据后,先扣除其中的建房投资额(08号指标)后再进行推算,得出农户非建房投资推算数,再加上农户建房投资(U304表)推算数,等于农户固定资产总投资额。
2.总体推算公式:
全省(区、市)农村投资推算数=乡政府所在地和镇区投资推算数+村级投资推算数+农户总投资推算数。
3.分项推算
(1)乡政府所在地和镇区投资推算
①调查乡政府所在地(或镇区)人均投资额=调查乡政府所在地(或镇区)投资额/调查乡(镇)总人口
②全省(区市)乡政府所在地和镇区投资额=调查乡政府所在地(或镇区)人均投资额/省(区市)调查乡镇个数×全省(区市)乡村总人口
(2)村级投资推算
①调查村人均投资额=调查村投资额/调查村总人口
②全省(区市)村投资额=调查村人均投资额之和/省(区市)调查村数×全省(区市)乡村总人口
(3)农户固定资产投资推算
①农户非建房投资推算
全省(区市)调查户人均非建房投资额=全省(区市)调查户非建房投资额/全省(区市)调查户总人口
全省(区市)农户非建房投资推算数=全省(区市)调查户人均非建房投资额×全省(区市)乡村户总人口
②农户建房投资推算(用本年施工房屋投资完成额推算)
调查村人均建房投资额=调查村建房投资额/调查村总人口
全省(区市)农户建房投资额推算数=调查村人均建房投资额之和/省(区市)调查村数×全省(区市)乡村总人口
③全省(区市)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额=全省(区市)农户非建房投资推算数+全省(区市)农户建房投资额推算数
4.用于推算总体的省(区、市)乡村总人口采用《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中A301表的“乡村总人口”数。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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