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执法监察工作意见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和宜春市纪委二届三中全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08年执法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更加坚定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问题。
2、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督促落实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
3、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
4、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在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销售环节中的以权谋私等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5、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深化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矿业权取得和矿业权有偿开发制度。
(二)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要求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和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及监督员制度,促进行政效能的全面提高。
2、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3、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4、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特别是对房地产建设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广完善规划听证制度,强化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整改问题,堵塞漏洞,改进工作,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今年宜春市监察局、宜春市城乡建设局将对设市城市抽查5个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本市即将对房地产市场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以民生热点为重点,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监察机关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今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重点工作任务,要切实摆上突出位置。
(一)继续认真开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市环保大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在选择重点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的同时,加大对农业污染源的整治力度。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纪委督查、挂牌督办、重点整治、落实责任、部门联动”的专项整治格局基础上,创新督查方法,加大督查力度。对近两年的挂牌督办案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认真落实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办法》等制度规定,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惩处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对土地市场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操作规范,认真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对近年来土地出让金征缴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建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等方面的案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市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加大对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和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为安全生产提供纪律保证。
(四)强化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情况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各项管理办法和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证被征地农民、城镇拆迁居民、改制和破产企业职工以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立预防、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加强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出租出售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申请人资格关,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三、以查办案件为重点,更加坚定地惩治腐败
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利用司法权受贿索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四、更加坚定地预防腐败,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入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1、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继续深化“五项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 改革,宜春市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逐步实现市级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和办理。积极推广电子监察系统,着力监控行政权力实施过程,强化事中监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机关监督制度,规范司法行为。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逐步在市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2、继续完善“四项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投标重点环节和招标后的监管。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招投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对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的监管。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3、深化政务公开,推行电子政务,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拓展公开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进一步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公开形式。
五、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十七大报告与学习党章、学习中纪委工作报告结合起来,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密联系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研究思考新问题新情况,坚持学以致用,在实践中加深理解,在理解中有效运作,在运作中增强实效,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顺应时代的要求和形势的变化,促进反腐倡廉工作质量的提升。
高安市监察局
二00八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监察 执法监察工作安排 2008年 意见
主 送:各乡镇人民政府、监察组,街道办事处、监察组,华林山风景名胜区、监察组,市直各单位、监察组
抄 送:市政府,宜春市监察局、宜春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高安市监察局办公室 2008年3月4日印发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