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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济办理
信息来源:
黄沙岗镇
发布时间:
2008-8-2
服务类别:
社会保障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发放对象(1)因遭受灾害而无法自救能力的村民;(2)按政策规定的各类救济对象;(3)因特殊原因造成的临时生活困难;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由本人申请,所在村签署意见,由镇民政部门审核,报镇长审批。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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