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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低保须知

信息来源:黄沙岗镇   发布时间:2008-8-2
服务类别:其他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办理对象及 范围: 保障对象:持有我镇户口,每年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居民(城镇或农村)。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1)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村委会、镇审核后,报区民政局批准,;(2)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一卡制发放。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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