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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一胎生育办理程序

信息来源:荷岭镇   发布时间:2008-7-17
服务类别:婚姻生育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办理对象及 范围: 符合《省条例》规定的生育对象
 办理条件: 符合《省条例》规定的生育对象
 申办材料:
《生育证审批表》身份证、村委会婚育情况及户籍情况证明,
户口簿、结婚证,女方一寸照片4张,环孕检报告单、并签订《不再终止妊娠合同》
再婚者需提供离婚民事判决书,丧偶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一方初婚的,提供初婚证明及生育情况证明
 办理程序: 村委会审核公布--计生服务所孕前检查 --计生办调查核实--区计生办审批发证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荷岭镇计生办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工作日 荷岭镇计生办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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