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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申请程序
信息来源:
荷岭镇
发布时间:
2008-7-17
服务类别:
医疗卫生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办理对象及 范围:
镇辖区农业户口人员
办理条件:
所属本镇农业人员,全以户为单位参合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本人申请->村委会意见->农医所审核->上报市农医局
办理时限:
每年年前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镇农医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工作日,镇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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