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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济办理

信息来源:荷岭镇   发布时间:2008-7-17
服务类别:社会保障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发放对象(1)因遭受灾害而无法自救能力的村民;(2)按政策规定的各类救济对象;(3)因特殊原因造成的临时生活困难;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由本人申请,所在村签署意见,由镇民政部门审核,报镇长审批。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5412108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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